A-R17
元件堆疊 — 參考紀錄
堆疊記錄應按底板到工件接觸面的順序列出各層。僅有元件編號不能確定裝配高度。
| 參考紀錄 | 工作說明 |
|---|---|
| 概述 | 元件堆疊 |
| 應用範例 | 將底部接口、增高件、支撐本體和接觸帽分別列為獨立行。 |
| 限制與解讀 | 不能將目錄中的名義高度相加後直接宣稱滿足某項公差。 |
| 文件管理 | 資料版本 2026.11 |
尺寸與範例用於描述,不是驗收標準。
A-R17
堆疊記錄應按底板到工件接觸面的順序列出各層。僅有元件編號不能確定裝配高度。
| 參考紀錄 | 工作說明 |
|---|---|
| 概述 | 元件堆疊 |
| 應用範例 | 將底部接口、增高件、支撐本體和接觸帽分別列為獨立行。 |
| 限制與解讀 | 不能將目錄中的名義高度相加後直接宣稱滿足某項公差。 |
| 文件管理 | 資料版本 2026.11 |